省司法厅对商事调解组织建设作出部署
发表时间:2026-08-28
来源:山西司法

近日,省司法厅印发《关于贯彻实施〈商事调解条例〉的通知》,对全省商事调解组织建设作出安排部署,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商事调解组织审批与管理工作。

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商事调解条例》和司法部《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办法》的重要举措之一,省司法厅立足本省商事调解现状和长远发展,从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审批、监督管理、制度建设、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工作规范。《通知》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、主要行业管理部门,站在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、推进法治山西建设的高度,充分认识贯彻实施《商事调解条例》和《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办法》的重要性、紧迫性,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,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促进和保障商事调解健康发展,指导各级商事调解行业自律组织,加强行业自律管理,指导商事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,落实年度工作报告制度,规范商事调解员执业行为,依法开展执业活动。

下一步,省司法厅将持续抓实《商事调解条例》和《商事调解组织管理办法》贯彻实施,加强组织领导与业务指导,加大督导检查力度,及时破解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,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,把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,推动各项制度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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